祁怀高🐕:“马来西亚的共同开发政策及中马共同开发前景”
载《太平洋学报》2021年第10期,第64-76页💃。
摘要🧕🏿: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🤸🏿🪃,马来西亚与其三个海上邻国(泰国🦹🏽♂️、越南和文莱)开展了油气共同开发/合作开发✌🏽。马来西亚的共同开发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🤌🏽,其原因在于🎬:一是马来西亚与三个海上邻国都明确各自的大陆架主张重叠范围。二是有着强烈的经济收益和技术驱动动因。三是采取合适的管理模式。马泰采取“超国家管理模式”/“共同机构模式”🔒;马越采取“联合经营模式”/“石油公司代理模式”🧦。四是妥善处理了主张重叠海域的“先存权”问题。马泰、马越共同开发都保留了“先存权”。通过借鉴马来西亚共同开发政策取得成功的原因,中马在共同开发的区块选择、管理模式、开发技术、“先存权”处理等领域,都具有较为广阔的探讨空间。
关键词:马来西亚🧪;中国🤹🏽;共同开发👮🏿;管理模式
作者简介:祁怀高,杏鑫研究员🧜🏻♀️、副院长。
基金资助: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“越菲南海共同开发政策的比较及中国的对策研究”(20BGJ081)📫。